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幣100元
編者按:人民幣的單位是“元”,其來源於清末民初“圓兩之爭”,該爭論最終以“圓”勝出而告終。隨著時間的推移,人們在文字上的簡化,使得“元”成為了主要貨幣單位。不過,在日常生活中,我們還會用“塊”來代替“元”,用“毛”代替“角”,那麼這些稱謂又是從哪裡來的呢?
塊
對於我國的主幣單位,人們口語中常習慣使用“塊”這個量詞。 “塊”被民間用作主幣量詞大致經歷這樣一個過程:“塊”繁體寫作“塊”,從土鬼聲,其本義郭璞注《爾雅·釋言》釋為“土塊也”;引申為塊狀物的通稱,如石塊、煤塊等;又引申為量詞(多指塊狀物),如《宋史·瀛國公紀》“楊太后聞昺死,撫膺大慟日:我忍死艱關至此者,正為趙氏一塊肉爾,今無望矣。”
外國銀元進入中國,開始二段時間被視作銀塊稱量使用,故部分使用者以“塊”作銀元這種“塊狀物”的量詞固在情理之中,後計枚使用銀元也無礙於用“塊”作量詞,“一塊洋鈿”、“兩塊大洋”、“三塊袁大頭”即是其客觀表現,量詞“塊”長期與銀元相聯繫計量使用,關係逐漸凝固,而被當作主幣單位量詞使用,後雖紙幣取代銀元,但“塊”的這種用法被保持下來,成為今天群眾使用的一種非正規的主幣單位量詞。
角
角本義為獸角,《說文》“角,獸角也,象形。”外國銀元進入中國時,與銀元配套分等的小銀元也流入了中國,民間稱其為角子、銀角子、銀毫,輔幣單位“角”應是由名詞“角子”發展而來,與數詞結合而表示小額貨幣數量的“一角”、“二角”等,且清後期以來一直行用於民間。清後期一些材料中可看到對角幣和貨幣單位“角”的記載,如同治六年(1867)鍾大焜《請變法鑄錢議》“查廣東香港錢法與外洋無異。每錢一文,只重二、三分,積十錢二十錢則用當十當二十銅小番,再上則用銀角番、銀半番。”
龍湛霖於光緒十二年七月上奏:“現在沿海各市面,凡貿易至百十文以上,從無用現錢者,皆以一角、二角之洋錢代之,即取其輕重有定,成色有定,甚便於零用也。”(16)後來清政府自鑄龍洋時,一元以下的小銀幣也被稱為角子或小洋,有的並在幣面註明“一角”,“二角” 、“五角”等。
毛
毛本義指毛髮,《說文》“毛,眉發之屬及獸毛也。”毛引申有粗糙、未加工義,如毛坯、毛樣等中國北方所稱貨幣單位之“毛”應與這一引申義有關,蓋指此類銀輔幣質地不精。因為角子是作為輔幣製造出來的,成色比主幣為低,雖名義規定十角可兌一圓,實際兩者含純銀量並不相等。
據民國三年九月幣制局總裁梁啟超呈大總統文:“依《國幣條例》以鑄各種輔幣,鑄一元主幣及五厘、二厘銅輔幣,皆須虧耗,鑄其他各種輔幣,皆有贏餘,此其大略也。”這種情況下,各造幣廠大量生產角幣以謀利,有的更生產劣質銀角,以至角子在社會上須打折扣流通,須以十一角、十二角以至更多方能兌換大洋一圓,故一角、二角被稱為一毛、二毛,形成了民間對輔幣單位“角”的又一稱謂。
這種情況三十年代初期日本有關材料有所記載,“由於鑄造的時候,其重量成分不同,所以這類小銀元比照一圓銀幣的多少打折扣使用……在華北地區,二角、一角被叫做二毛、一毛。毛錢就是要打若干折扣(使用),農村不喜歡收受,打折扣的幅度愈大。”
分
《說文》“分,別也。從八從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”本義為分別、分開,後引申亦指被分開後的部分。故於長度而言,一尺的百分之一為分,於重量而言,一兩的百分之一稱分,於地畝而言,一畝的十分之一稱分。引用到貨幣方面,一圓的百分之一亦被稱為分。
本文節選自《論我國主幣單位“圓(元)”之由來—兼說輔幣單位“角”、“分”》,作者:金德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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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2016-09-01 首席收藏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