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錢幣

明朝錢幣史:寶鈔統一紙幣

編者按:在悠悠的中國歷史長河中,明朝作為重新統一中國的朝代,在其長達276年的統治裡,對中國外交和經濟都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。它一方面在開疆拓土,將中國人的視野移至海外,開始了更新的海外貿易;另一方面,由於權力的更迭和政治權利的替代,從而也產生了諸多貨幣,而這些貨幣不僅僅體現了鑄造技術,也體現了當時社會經濟和國力水平。

明朝前期,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八年正式發行了“大明寶鈔”,重新統一了紙幣的發行流通。紙幣是由政府強制發行流通的,而朝廷又沒有限制其發行額度,雖曾嚴禁金銀,但最後也同元朝一樣無法阻止寶鈔不斷的貶值。此時,隨著經濟的發展,民間交易中自發的形成了用銀用銅錢的狀況。到明朝中期,孝宗年間,紙幣制度已名存實亡,形成了“積之市肆,過者不顧”的局面。中期以後,白銀成為了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主要貨幣,形成了以白銀為主,以銅錢為舖的貨幣流通制度構成了封建時代後期貨幣流通的新特點。

明清兩朝把官制銅錢稱為“制錢”,明朝銅錢的鑄行情況可分為三個階段。從明太祖洪武至明穆宗隆慶時期經歷十二位帝王,其中只有六位鑄錢,且都數量有限。自明神宗萬曆年間開始才大量鑄錢。直至明崇禎時期錢幣鑄行無度,錢制複雜,優劣不等,局面愈來愈惡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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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代初期,明太祖朱元璋於洪武元年(公元1368年),命京城(南京)工部寶源局及各省寶泉局鑄行“洪武通寶”明朝時由工部主管鑄錢,下設寶源局。朱元璋為避諱元朝的元字把所鑄之錢錢文一律叫通寶而不叫元寶,而不只是為避諱他自己的名字,以後所鑄之錢也都沒有元寶錢文。洪武通寶錢制沿續元末朱元璋所鑄“大中通寶”的形制,分為五等,規定小平錢,每文重一錢,折二錢重二錢,當三錢重三錢,當五錢重五錢,當十錢重一兩。同時繼鑄大中通寶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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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武八年,發行“大明寶鈔”紙幣,規定大明寶鈔每貫合銅錢一千文或值銀一兩,寶鈔四貫合黃金一兩。並且實行銅錢與寶鈔並用的政策,但禁止金銀流通,只能向政府兌換。明朝為推行紙幣的流通,當年就停止了中央及各地方錢局的鑄錢。到第二年全部停鑄銅錢。明朝洪武十年,又恢復寶源局與各省錢局鑄小錢至洪武二十年後又停鑄。洪武二十六年,改變錢制,重新鑄五等錢,按洪武元年鑄行規定,後又改銅錢每文重一錢兩分。其它四等錢,依照小平錢之重遞增。洪武二十六年七月只准京師寶源局鑄錢,其它各省再次停鑄。到八月,因寶鈔流通受阻,為堅決實行紙幣制度再次禁止使用銅錢。直到明宣宗宣德未年,歷時長達四十一年。

明朝洪武年間,全國各省除少數省外,都沒有鑄錢爐,年鑄錢約十九萬貫,其中洪武五年時鑄錢最多。洪武《鑄錢則例》規定,鑄錢應用生銅。但當時銅材稀缺,所以就普遍用廢錢和舊銅鑄造,因銅質複雜,純度不一,而造成“洪武通寶”成色不一的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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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成祖朱棣永樂六年(公元1408年),鑄行了“永樂通寶”,此錢銅色紫紅,為真書直讀,全部為小平錢,光背無文,錢幣直徑2.5厘米,製作上精緻統一,錢文秀逸,筆劃端莊。永樂通寶錢中也有折三大錢,但傳世僅一枚,為孤品(現存上海博物館),此錢史書上並無記載,而且當時正禁止用銅錢,應屬試鑄品並未發行。當時開鑄錢局有兩京(北京、南京)、浙江、江西、廣東、福建六處,其版式的差別,微乎其微,勉強區分,“永”字的橫筆有長短兩種,“寶”字的兩點有接離兩種,錢穿有大小之別。我國曾在西沙群島的一艘明代沉船上發現了永樂通寶錢萬餘枚。此外,日本的豐臣秀吉曾用金銀銅仿製過一批,分為打製和鑄造兩種,鑄造錢與明“永樂”錢很相似。

明宣宗宣德八年(公元1433年)開鑄“宣德通寶”,錢制沿永樂成規,皆為小平錢,光背無文,真書直讀,製作上稍遜於“永樂通寶”,書法一般,版別較少,相比同時期所出的“宣德爐”銅器相差很大。傳世量少於永樂錢。宣德錢只是兩京寶源局及浙江、江西、廣東、福建四省寶泉局鑄行了十萬貫,數量不多。永樂、宣德兩朝鑄錢所開錢局相同,連兩京在內也只有六處鼓鑄,每年鑄行也都不超過十萬貫。

自宣德九年後,到明孝宗弘治十六年(公元1503年),共六十八年未再鑄錢。孝宗弘治年間寶鈔信用動搖,百姓不肯使用,甚至出現了以物易物的情況。十貫寶紗換不到三文錢,明政府認為再不發行銅錢,就將無法挽回寶紗信用,且很多利益也被私鑄商販賺取,便下詔命兩京及全國十三省重新開爐鑄錢。鑄行“弘治通寶”,此錢皆為小平錢。光背無文,真書直讀。此錢版本較多,各地所出,略有差異。傳世有一“弘治通寶”大錢,為孤品。 “弘治通寶”曾由原重一錢增加到一錢二分。弘治錢製作書法都較一般,且鑄量也不多,沒有達到要求的數額,因為改錢重鑄新錢之時孝宗已死,明武宗繼位,改元正德,此錢即停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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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世宗嘉靖六年開鑄“嘉靖通寶”,為光背小平錢,真書直讀,但含有隸意,此錢存世較多。在鑄行方面,朝廷先下詔命令兩京寶源局開鑄此錢,並令工部按照永樂、宣德時鑄錢標准在其它四省開鑄,鑄量比永樂、宣德時略有增加。 “嘉靖通寶”初定每文錢重一錢二分,千錢重七斤八兩。到嘉靖四十三年時,改為每錢重一錢二分五厘,千錢重八斤。

此外嘉靖通寶錢開始採用黃銅鑄錢,同時為防止私鑄,還提高了鑄錢工藝,鑄造出火漆、鏇邊、金背等錢,火漆就是二次溶煉。旋邊就是用旋車銼磨邊緣,金背是指經四火熔煉之黃銅,俗稱“四火黃銅”。嘉靖通寶錢大都為小平錢,僅在二十三年時,令工部寶源局仿洪武錢五等式鑄小平、折二,當三,當十大錢,於錢背穿右側鑄:“二錢、三錢、五錢及一兩”,一兩錢穿上再加鑄“字十”,此套錢為記重錢,各只鑄三萬,且並未流通,只為充實內庫。因為並未流通,因此傳世也少,傳世品中有一背穿右直書“一錢”的記重錢,為孤品。世宗所出的錢比前代各錢要精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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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穆宗隆慶四年,鑄行“隆慶通寶”。此錢皆為小平錢,光背無文,真書直讀。隆慶通寶錢制每文重一錢三分,有金背、火漆。隆慶時期鑄錢比嘉靖時減少,當年兩京鑄錢僅二萬貫,隻及嘉靖時兩京鑄額的一半。

明朝前期的這一階段,因大力奉行寶鈔政策,對銅錢控制嚴格,三番兩次停鑄,禁用,即使開禁也有限制,要不就收入內庫,充作庫存。所以造成兩種結果,一是民間私鑄猖獗,可民間又因銅材缺乏,就用古錢,但古錢也有限,於是就私鑄古錢,以作流通,這是因為私鑄本朝錢幣刑罰很重;二是​​促使白銀使用普遍化,明時把銀鑄成馬鞍形,名日“元寶”,也有其它形狀,稱“銀錠”。

鑄錢量上升是在明神宗萬曆時期,這是明代鑄錢的轉折,也是明朝的轉折。神宗萬曆四年,開鑄“萬曆通寶”,此錢版本較多,萬曆小平錢為真書直讀,大多背無文,少數背鑄有文字或星月紋,但都較罕見。萬曆通寶錢有折二錢,也為真書直讀,狹郭,雙點通,錢徑為2.8厘米;“萬曆通寶“大錢傳世只有一枚,為孤品。萬曆通寶錢由兩京及全國各省為鑄行,兩京鑄金背、火漆,其它各地只許鑄鏇邊。萬曆二十年援助朝鮮對抗日本侵略戰爭開始後,開支遞增數十倍,但收入卻減少近一半。

明朝政府應對的辦法就是鑄錢,以補充財政收入。萬曆二十年以前,全國鑄錢局只有六十座錢爐,到二十年時增加到一百座爐,三十年時,戶部等機構新開二百五十座錢爐,應天府也添一百爐,一年便增加三百五十爐,本來戶部只管紙鈔,工部管鑄錢。此時寶鈔已停,戶部改鑄錢,此事一開,全國各地紛紛效仿,起爐鑄錢,一時全國有多少錢爐就無法統計了。由於鑄量明顯增加,而銅材又缺乏,銅價上漲,許多臨時官爐無利可圖,開爐不久即關門大吉,工人們無以為生,便自行私鑄,他們鑄的有的不比官鑄的差,有的則很粗劣,當時私錢名稱很多,像歪脖、尖腳、胖頭等等,流傳很廣,至崇禎時仍存,現存的也有。

明光宗未鑄錢,因其在位僅數月,未及鑄錢,其子明熹宗於天啟元年先補鑄其父年號“泰昌”錢,稱“泰昌通寶”。此錢為小平錢,真書直讀,銅色淡紅,也有黃銅錢,版本不多,有背月,背星錢,還有錢徑達2.9厘米,大如折二錢的寬郭大樣錢;也有錢徑2.3-2.4厘米的小錢。明熹宗鑄泰昌通寶錢只一年,次年便開鑄“天啟通寶”,同年設立了戶部寶泉局,稱“錢法堂”,從此由戶部主管鑄錢。所鑄錢幣主要用於軍需,軍隊的鑄錢爐只保留西北三鎮,東南的一律取消,這時全國形成了三個造幣中心,分別為兩京及四川地區,但天啟三年(公元1628年),宦官魏忠賢專權,宦官亂政,濫鑄情況又出現,地方錢局大量出現,因此所鑄的天啟錢版本極多,差異大。錢背文大量的出現記地,記局,記重等形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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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2016-07-11 首席收藏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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